本報訊(首席記者張晴悅實習生張冬娜武盈貝)昨日起,《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城六區(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未央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條例實施首日,是否有商戶仍在違規銷售煙花爆竹?三秦都市報記者昨進行了調查走訪。
發現銷售燃放可舉報
根據《條例》規定,在禁止銷售燃放區域從事銷售或燃放活動者,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在重污染天氣Ⅲ級以上預警及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500元罰款。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未建立煙花爆竹采購、銷售檔案或未按規定留存備查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均可向安監、公安等有關部門舉報。物業服務組織、酒店賓館經營者和從事婚慶、殯儀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發現后應當場勸阻,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位于碑林區的八仙庵曾是不少市民購買鞭炮的場所,昨天一大早,記者在此處暗訪多家商戶,均未發現有售。
在一家壽衣店,記者詢問是否有鞭炮出售,該店老板表示,雖然不知道西安市已經實施條例禁止銷售煙花爆竹,但他們已經很早就不再進貨了。“此前我們接到過多個部門的通知,不讓出售煙花爆竹,現在也幾乎沒有人來買,不但沒有啥進貨渠道,就是能進貨,沒人買長時間擱置,也容易引發事故,干脆就不賣了。”
此外,記者又前往多個售賣祭祀用品的商鋪,得到的回答均為沒有貨,不出售。
有市民倡議大家別放炮
家住東關南街的吳先生表示,雖然逢年過節放鞭炮有著上千年的傳統,但現在環境保護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放鞭炮會污染環境,已經很少能見到放鞭炮的人了。“冬天霧霾嚴重,我倡議大家都別放炮。”
在長樂坊開便利店的郭女士告訴記者,除了過年有人放鞭炮,現在絕大多數買炮放的都是結婚、搬家或者開店等幾類人。“有的人覺得結婚或者搬家放鞭炮可以增加喜慶氣氛,但是我挺不贊成的,不但污染空氣,還影響衛生,而且鞭炮燃放不注意還有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對于這個規定,我舉雙手贊成。”
隨后,記者又先后在自強路、東儀路、長延堡等地多家土雜商店進行走訪,暫未發現有銷售煙花爆竹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