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西安市鄠邑區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一起非法經營罪案件,被告人李陽、李松因無證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2018年2月開始,被告人李陽多次在周至、渭南等地煙草零售部門低價收購硬中華、利群、南京等多種品牌真品卷煙,輾轉運送至老家浙江,由其弟李松負責接收并高價銷售給下線顧客,非法經營數額較大。2018年10月23日,李陽再次駕車到周至收購卷煙,返回途中行至鄠邑區地界,被煙草部門稽查人員查獲,稽查人員從其駕駛的大眾轎車中查獲利群、黃金葉等7個品牌共計30條卷煙。

  案發后,李陽、李松二人被公安機關逮捕。2019年2月20日,公訴機關向鄠邑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李陽、李松二人犯非法經營罪。鄠邑區法院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審理。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陽、李松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非法經營數額較大,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

  鄠邑區法院最終綜合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悔罪情節、危害程度等量刑因素,以犯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陽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李松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一年;對作案工具大眾轎車、手機、紫光燈及扣押的利群、黃金葉等香煙予以沒收。二被告人當庭認罪認罰。

  法官提醒:為牟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非法經營國家嚴令管控的專賣品,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甚至影響國家經濟秩序,必將受到嚴懲。

  文/圖 首席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