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藏品拿到拍賣交易公司進行拍賣,公司收取服務費后,表示藏品流拍,但服務費不會退還。3月17日,華商報A02、A03版做了相關報道。隨后相繼有市民反映,稱自己的藏品向一家拍賣公司交上萬元服務費后藏品流拍,合同沒到期,想拿回藏品和服務費,卻被告知須扣除20%的違約金。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該公司在商務局及文物局官網上,沒有企業拍賣資質相關信息。

  87歲老人交2.5萬元宣傳服務費,藏品流拍

  2018年7月,87歲魏先生接到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員電話,工作人員稱他手中有藏品的話,可以幫他賣出,“這家公司位于大慶路恒天財智大廈,我不知道工作人員怎么會有我的聯系方式,也不知道這家公司是做什么的。后來我把自己家中的糧票、布票、秦幣拿到公司,工作人員王某接待了我。”

  魏先生說,王某說他的這幾種藏品在香港進行拍賣的話分別值1萬元、10萬元和20多萬元,“但是得先交宣傳服務費,每種藏品交一萬,一共3萬元。”經過協商,魏先生交了2.5萬元服務費,簽了一年的合同。

  后來藏品流拍了,魏先生想拿回藏品和服務費,“因為合同沒到期,工作人員說我這樣就算違約,得扣除20%服務費。”魏先生拿回藏品后卻發現已無法與王某取得聯系,服務費一分錢也沒退,他感覺自己上當了。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聯系王某,王某手機已為空號。記者詢問該公司其他工作人員,表示王某已離職,具體情況需要當事人自行前來公司溝通。

  83歲老人藏品被估可拍65萬,交了3萬宣傳服務費

  83歲吳先生2018年9月到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想將其手中兩套第三版全套人民幣和21張面值一元的第三版人民幣賣出。吳先生的女兒郭女士昨日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父親告訴我,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這些東西可拍賣至少65萬元,但得先交3萬元宣傳服務費。”吳先生交了服務費并簽了合同。

  今年2月,吳先生生病想要回藏品和服務費,公司工作人員給了一套全套人民幣,稱其他兩套不在公司。郭女士隨后將剩余兩套人民幣取回,吳先生發現少了7張,只剩下9張,“我取人民幣的時候,工作人員沒有核實我的身份證,也沒有核驗張數,東西從庫房取出來就讓我帶走了。”

  郭女士希望公司賠償缺少的7張人民幣,并且退還服務費,但工作人員稱提前解約就算違約,須按照藏品估價的20%金額賠付違約金。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員聶某,聶某稱,公司跟吳先生屬于合同糾紛,由于吳先生的合同沒有到期,所以提前解約算違約,得按照合同規定,賠償藏品估價的20%。聶某還說,吳先生缺少的7張人民幣,公司會給吳先生進行收購,補齊歸還給他,這筆費用由公司承擔。

  文物、商務部門官網無該企業拍賣資質相關信息

  根據《文物拍賣企業資質年審管理辦法》,文物拍賣企業資質年審,系指國家和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對取得文物拍賣資質的拍賣企業文物拍賣活動和專業人員從業等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審核的監督管理制度。年審結果作為是否許可文物拍賣企業繼續從事文物拍賣活動的依據。年審工作每兩年開展一次,凡取得文物拍賣資質的拍賣企業均須參加。

  昨日下午,記者從聶某提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經營批準證書(副本)》上看到,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拍賣經營資質時效為2017年7月11日至2027年7月11日,發證機關為北京市商務委員會。記者發現,證書上年度監督核查記錄一欄中無審核記錄。

  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11月,北京市商務委員會更名為北京市商務局。昨日下午,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局官網2018年5月14日發布的《關于2017年度拍賣企業核查結果的公告》中,公布的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拍賣經營批準證書》的通過核查的340家北京企業名單中,未發現該企業。記者聯系北京市文物局工作人員查詢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是否具備拍賣資質,工作人員經過查詢,表示該公司名稱沒有在企業拍賣資質的審核名單內。

  記者在陜西省文物局和陜西省商務廳官網進行查詢,均未搜到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拍賣資質相關信息。

  隨后,記者在北京拍賣網上查找到國亨拍賣(北京)有限公司的信息,為什么公司拍賣資質信息沒有在北京和陜西省兩地的商務局、文物局上出現?工作人員聶某說:“因為公司之前購買了別的公司,這個資料沒有及時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