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896汽車調頻

  5月6日,國務院公布《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國務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該《辦法》打破了此前實行數量控制的壟斷管理,符合規定的企業經批準均可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同時,允許報廢機動車發動機總成等部件的再制造。

希望各地推動落實希望各地推動落實

  《辦法》為適應循環經濟要求,允許將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報廢機動車發動機、變速器、前后橋等“五大總成”出售給再制造企業,并對回收、拆解等環節規定了更嚴格的環保要求。

  《辦法》有四個亮點:

  ●一是“五大總成”再制造解禁;

  ●二是完善進入退出機制,取消總量控制;

  ●三是不再按照報廢金屬價格回收,按照市場定價;

  ●四是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事后事中監管。

  新的《辦法》

  將會對機動車的報廢帶來哪些變化?

  又將對汽車行業帶來哪些利好呢?

  新版《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消除了報廢機動車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礙,規定拆解的報廢機動車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前后橋、車架等“五大總成”具備再制造條件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出售給具備再制造能力的企業予以循環利用。在舊版《辦法》中,“五大總成”只能作為冶煉的原材料進行回爐。

  商務部市場建設司副巡視員胡劍萍:“2001年6月,國務院出臺了報廢汽車機動管理辦法,但是主要是針對拼裝車上路比較多、出現安全狀況,在這種情況下緊急出臺了報廢汽車管理辦法。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拼裝車的現象逐漸減少,這個已經不再突出了,我們的私家車已經越來越多,而且我們的車況越來越好,亟需要對它進行修訂?!?/p>

  另外,《辦法》也明確,國家對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同時要求回收企業如實記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等主要部件的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并上傳至回收信息系統,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我國機動車保有量是3.3億輛,其中汽車是2.46億輛,未來汽車報廢的規模將非常龐大。新《辦法》將有利于報廢汽車的價值再利用,同時有利于調動車主報廢的積極性,促進新車的消費。胡劍萍表示:“2018年全國報廢機動車回收量是199.1萬輛,其中汽車是167萬輛,比上一年增長是14%左右。”

據專家估算,據專家估算,

  新規實施后,

  預計未來幾年

  可以產生百億的零部件銷售規模?!?/p>

  一圖讀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

  十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