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維)11月3日,記者獲悉,為全面貫徹《政府投資條例》和《陜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完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規范政府投資行為,省發改委就進一步加強我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提出工作意見。其中明確,各地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研究確定項目時要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財力水平,嚴格遵守相關政策法規,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嚴禁實施挖湖造景、移石造景、過度亮化等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意味著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再升級。

  根據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各地各部門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對屬于“三重一大”范圍的政府投資項目嚴格實行集體決策,按照規定程序通過會議方式研究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方式代替集體決策;對未納入“三重一大”范圍的項目,也要規范決策程序。各地要合理劃定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層級,一定規模以上項目需報同級政府審核、重大項目需由同級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定,再履行投資審批程序。要統籌安排、科學編制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對接地方財政承受能力,每年年底前后提請同級政府審定。

  規范項目審批程序。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審批制,依次審批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對相關規劃明確、建設內容單一、投資規模較小等項目,可按有關規定簡化審批程序;不得以領導批示、會議紀要、投資計劃等代替項目審批。除涉密項目外,政府投資項目批復主要內容原則上應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嚴格招投標管理。投資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依法審批招標實施方案,對采用邀請招標或不招標的,要嚴格審核把關,同時應將審批建設項目招標內容的意見抄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嚴禁項目單位將項目化整為零或假借PPP項目、保密項目等形式規避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