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了,從四面八方趕回家團聚的人們,按照春節習俗,少不了和親友們多喝幾杯。但每個人的身體狀況不同,酒量大小也不一樣,喝酒、勸酒都應當適可而止,否則幾杯酒下去,有可能付出沉重的代價。

  案例:男子飲酒過量死亡 同桌14人受牽連

  西安市長安區的王某給兒子舉行婚宴,曹某等十余人共喝掉15瓶白酒,曹某不勝酒力倒地后于次日死亡。其家屬遂將宴請者及同桌飲酒、勸酒者起訴,長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死者曹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酒精的危險性而不控制酒量或輕信能夠避免,本人對過量飲酒與傷亡后果具有最直接的因果關系,自身具有重大過失,應對其傷亡后果承擔主要責任。依照《民法通則》之規定,雖然各被告對曹某的死亡沒有過錯,但應酌情分擔相應民事責任。法院最終判令宴請人王某對曹某的死亡承擔補償責任5000元,最后離席的何某、姚某等8人各承擔補償責任2500元,參與飲酒但離席較早的孫某等4人各承擔補償責任1500元,離席較早的李某承擔補償責任500元。

  說法:4種勸酒情形要承擔法律責任

  陜西和恒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志山說,節日期間,大家走親訪友推杯換盞喜氣洋洋,但同時因共同飲酒行為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也大量增加。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法律規定,4種情況下共同飲酒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首先是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其次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第三,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后,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李志山說,勸酒者對喝酒人如果知道對方有不能喝酒的疾病,比如高血壓等,但仍拼命勸對方喝酒,那就屬于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社會危險性,但由于疏忽大意而實施了,是過失犯罪,其行為就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并不知道對方不能喝酒,而勸他人喝酒,致人死亡,他的行為不是出于故意或過失,而是由不能預見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構成犯罪,但應該對對方的死亡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也只有從經濟上給以適當的補償。承擔的份額首先應當由同桌喝酒的人與死者家屬共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時,死者家屬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誰都知道喝酒的肚量有大有小,喝酒過量會給人的身體帶來極大的危害,對生命健康安全會產生不可預見的嚴重后果,人人都享有生命健康權,所以,同桌喝酒的人都有著提醒和勸阻這個人不能喝酒或者少喝酒的責任和義務,盡可能避免意外的發生。由于大家沒有盡到這個義務,所以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醒:7類人群不能喝酒

  春節相聚喝酒聊天圖個熱鬧,但不是人人都勝酒力。西安交大一附院專家提醒,從健康講,有7類人群不能喝酒,否則將付出沉重代價。

  高血壓、心臟病患者:酒精可以興奮大腦,使情緒激動,也會使血管擴張,血壓升高,易發生血管破裂而引起死亡。

  肝炎病患者:酒精會直接損傷肝細胞,酒精對肝功能有抑制和毒害作用。患有肝炎病的人,不節制地飲酒等于慢性自殺。

  胃腸疾病患者:酒精會造成胃黏膜的損傷,引起上腹飽脹、反酸、噯氣等癥狀,使原有胃病加重,如胃潰瘍、胃炎、腸炎、腎炎及眼病等都不宜飲酒,有痔瘡的人也不宜飲酒。

  尿路結石患者:啤酒中含有可以促使尿路結石發生的鈣、草酸及鳥核苷酸等成分。

  (編輯: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