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首例涉黑案在鳳翔法院案公開宣判
寶雞市首例涉黑案在鳳翔法院案公開宣判西部網寶雞訊(記者 魯鵬飛)5月20日上午,由寶雞中院二審審理的寶雞市首例涉黑和一起涉惡案件在鳳翔法院公開宣判。這是寶雞法院黑惡案件“集中宣判周”的第一站,也是寶雞法院重拳打擊黑惡勢力的有力舉措。
寶雞市首例涉黑案,該案被告董某翔于2012年初利用其涉黑前科惡名,通過安排人員在鳳翔縣聚眾賭博,迅速斂財。后董某翔糾集劉某剛、呂某輝、黨某文、衡某強、宋某依、趙某璋等人通過對在地下賭場有較大影響力的李某某、程某某等人實施毆打,逐步實現了對鳳翔縣地下賭場的控制。形成了以董某翔為首,負責策劃、組織、指揮犯罪活動;呂某輝、黨某文、衡某強、劉某剛、宋某依、趙某璋為骨干成員,尚某龍等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董某翔提供資金安排人在賭場放賬,并向欠賭債的人員和社會不特定人群高息借貸,對無法按期還本付息的借款人,安排組織成員以威脅、恐嚇、毆打、非法拘禁等手段進行暴力討債,從而形成了“賭-借-貸-暴力催收”的非法斂財鏈條,非法獲利58萬元,向參賭人員非法放貸近80萬元,向社會不特定人群非法放貸800余萬元,從中牟利300余萬元。截止2017年8月,該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有組織的故意傷害、聚眾斗毆、聚眾賭博、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20余起,造成一人重傷、四人輕傷、四人輕微傷、多人受傷的危害后果。另外,該組織成員還借助組織惡名,單獨組織多人實施聚眾斗毆、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14起。該組織對鳳翔縣社會穩定、經濟秩序及群眾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該案經鳳翔法院審理一審判決,對組織、領導者董某翔及骨干成員呂某輝、衡某強、趙某璋、劉某剛、黨某文、宋某依依法判處六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全部或部分個人財產。對其他被告人,按照其參與實施的違法犯罪,判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于犯罪情節較輕,符合適用緩刑條件的5人,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
當天審理的另一起涉惡案是以王某、韓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糾集歐某、李某、齊某,在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間,以暴力手段持械肆意毆打他人、打砸他人門店、攤位,并在醫院實施打砸行為,造成11人受傷,其中8人經鑒定為輕微傷,造成財產損失5000余元,該團伙成員逞強耍橫、為非作惡,嚴重擾亂了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造成了較惡劣的社會影響。該案經鳳翔法院審理一審判決,對糾集者王某、 韓某判處五年到六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對參與者歐某、 李某、齊某判處三年到四年有期徒刑,對其他兩名參與者判處二年到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一審判決后,兩案被告不服提出上訴,寶雞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一)項規定,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