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一老人來買豆漿落下50元 “豆漿哥”貼告示尋找丟錢老人
一袋豆漿2元,成本就達1元錢,50元對一個賣豆漿的攤販來說,至少需要忙活兩個多鐘頭才能掙到。可24歲的“豆漿哥”董振在自己的小攤前撿到50元,卻張貼“告示”尋找失主。9月28日,他告訴記者,“雖然自己是小本生意,掙錢少,但不是自己的錢,一分都不能要。”
“不是咱掙的錢不能要”
昨天早上8時許,記者途經西安市五星街一家賣豆漿的攤點時,七八名正在買豆漿的市民伸著脖子閱讀一張“告示”上的內容。記者走近看到,“告示”上寫著:“伯伯來領錢。22日早上7點左右,一位五六十歲的伯伯買豆漿時不慎丟失人民幣50元,見此‘公告’速來領取!”一位40多歲的女顧客看完后說:“小伙子人真實在。”賣豆漿的小伙子聽到后則憨憨地一笑說:“不是咱掙來的,咱不能要。”
記者看到,這個賣豆漿的小店不足6平方米,和另外一家賣肉夾饃的小店連在一起。店面看上去雖然不大,但生意相當火爆。賣豆漿的小伙子年齡不大,對待顧客和左鄰右舍都很熱情,人也實在得很,加工的豆漿味純、量足,大伙給他起了個外號,叫“豆漿哥”、“小豆漿”。
經過交談,記者了解到,被大伙稱為“豆漿哥”的小伙子名叫董振,今年24歲,老家在禮泉縣。提起墻上的“告示”,董振說,9月22日早上7點左右,天正下著小雨,當時前來買豆漿的人不是很多,一位60來歲的大伯買完豆漿離開后,他一轉身發現地上有50元,他趕緊跑到路邊去找,沒有找見人。由于這位老伯以前從來沒來買過豆漿,他就寫了一張紙條貼在墻上,如果他發現錢丟了,或許會找回來。可是直到現在都沒見回來,估計那天是經過這里。
50元考驗人的良心
董振告訴記者,50元對他來說意味著要賣25袋豆漿,要半個小時左右,加上加工時間,總共需要兩個多小時,這還不算成本。“我雖然掙的是辛苦錢,但這是咱用體力掙來的,撿來的50元是橫財,不是咱掙的,咱不能要。最主要的是,50元對一位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的五六十歲老人來說,也是不小的損失。50元錢是小事情,考驗的是人的良心。這幾天來,有個別人說我在作秀,打著找失主的幌子在給自己做廣告。實際上不是這樣的,我是下苦人,我知道50元來得有多么不容易,不是我的錢,我一分都不要。如果那位伯伯看到你們報紙后,請趕快過來把錢領走,只要我還在這里賣豆漿,他什么時候過來都可以。”董振說。
(編輯: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