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邊打牌相識,3名男子在一次聚餐喝了2瓶多白酒之后,已年過60歲的梁師傅猝死。為此,梁師傅的家人將兩位同桌就餐者和就餐酒樓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10萬元。昨日上午,碑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梁師傅的死因是否由喝酒引發產生爭論。
家屬
同桌人和酒樓都有責
事情發生在2016年1月2日下午,梁師傅和郝師傅、褚師傅3人相約到大學南路一家酒樓就餐。3人喝了1瓶西鳳、2瓶新疆貢,近3瓶白酒,都是一斤裝。
在昨日的庭審中,梁師傅的兒子說,“父親喝醉酒后,與父親同喝酒的郝師傅與褚師傅先后離開酒樓,剩下父親一人。隨后,110接警趕到現場后撥打120急救電話把父親送到陜西省人民醫院搶救,父親因急性酒精中毒引發心源性猝死。”
“郝師傅和褚師傅強勸我父親過量飲酒,又不盡照顧和救助義務,酒樓方又沒有及時勸阻和報120搶救,三方的過錯,最終導致我父親死亡。”梁師傅的兒子認為,父親離世后,給家人造成極大的損失和精神傷害,希望能對三被告方判賠搶救費、交通費、喪葬費等10萬元。
酒友
他離開時意識還清醒
因為酒友的意外死亡,一場普通的聚會演變成了官司。對于梁師傅的離世,郝師傅和褚師傅也都感到意外。郝師傅的代理律師說,“梁師傅自稱平日里喜歡喝酒,且酒量不小,大多時候是一斤白酒外加幾瓶啤酒的量。”
“事發當天,郝師傅等3人在喝過兩瓶多酒后,因為家遠的緣故,便先行離開,走的時候,梁師傅還和郝師傅打招呼,說自己身體沒問題,無法預知后面的事,因此也不存在未盡照顧和救助義務。”郝師傅的代理律師稱,郝師傅在喝酒期間并沒強勸對方喝酒,而且梁師傅猝死的原因,因為沒有進行法醫鑒定,無法證明喝酒與死亡原因之間有聯系。
對于當天發生的事情,作為被告的褚師傅說,“我們3人是在街邊打麻將相識的,已經喝過三四次酒。事發當天郝師傅離開后,因自己當晚還要上班,詢問過老梁,老梁說沒事,讓我先上班,他家就在跟前,幾分鐘就到。”
酒樓
無法要客人提供健康報告
作為被告方的酒樓認為,喝酒是私人的事,他們不可能全程監控客人喝了多少酒,更何況他們也不清楚梁師傅是否存有疾病,不可能在客人就餐前,要求客人提供身體健康報告等。梁師傅被店員發現躺在沙發上人事不省,臉色蒼白,嘴唇發紫后,已經及時報警并通知120前來急救,盡到了義務。
庭審結束后,除酒樓外,各方均同意調解。法庭要求各方拿出調解方案,擇日組織調解。
律師
4種情況下勸酒者需擔責
據不完全統計,全世界每年有180萬人因喝酒而死亡,除了酒駕之外,很大一部分原因與酒后大意有關。酒桌上究竟哪些事兒不能做?記者昨就此咨詢了相關律師。律師認為,如果飲酒出事,以下4種情況,勸酒者需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是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其次,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第三是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最后,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本報記者謝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