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張田鑫 楊璐 權鈺瑋)在渭南,一男子因入室盜竊他人財物被公安機關抓獲后,為了立功減刑,竟將自己入室盜竊的行為栽贓給自己的同伙。

  晚上6點多,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民警在轄區王賀村一帶對出租屋進行檢查時,有村民向民警反映自家出租屋內,近期連續發生財物被盜案件。

  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民警王斌:“說是在其家中租住的年輕小伙情況比較可疑,當時房東說這個小伙一是晚出晚歸,還經常帶些社會人員在此留宿。”

  民警來到了這名男子租住屋內進行搜查,發現有多個身份證、錢包等物品,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便在周圍進行蹲守,于9月3日晚將這名男子控制,并帶回派出所進行訊問,經過訊問得知,這名男子姓王,渭南白水人,今年只有15歲,已輟學,今年5月來到渭南打工;因為身上沒錢,伙同朋友段某一起實施偷盜,先后兩次偷得鄰居一部手機、一塊手表和700多元現金。民警隨后根據王某的供述和主動聯系,將段某抓獲。

  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良田派出所民警王斌:“把段某帶回來之后,咱查明,王某所交代這兩起盜竊案件均為他一個人所為,段某沒有參與。”

  犯罪嫌疑人王某:“我來渭南的時候,第一個認識的朋友就是他,因為他也偷人家東西,就是感覺如果能把東西給他加一點的話,或許自己能輕一點。”

  雖然段某沒有參與這兩起入室盜竊的案件,但民警通過對王某和段某的再次審訊得知,段某之前偷盜過一輛摩托車,還參與了一起故意傷害案,民警也已展開調查處理。王某則由家人帶回嚴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