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陳一楠)最近,家住西安市西窯頭村的蘇女士就遇到了一件讓她心疼的事,自己10歲的兒子在補習班下課后和另一名同學追逐時摔倒,門牙磕到地磚上,當場掉了半顆。事后,蘇女士找到了補習班和當時另一名學生的父母,但對方拒絕賠償。
今天(9月11日)上午,記者在西安市西窯頭村里見到了蘇女士和她的兒子小帥。她告訴記者,今年暑假她給孩子報了一個暑假補習班,每天下午一點到四點上課,擔心孩子上下學不安全,蘇女士每次都是自己接送孩子。可8月21號下午,蘇女士晚去了一個小時,沒想到就在這一個小時內發生了意外。
蘇女士:“我娃跟我一說話,我就看娃牙不見了,我就問對方(補習學校),你咋看的娃,把牙能摔掉,他說他不知道。小孩給我說的,另一個娃把我摔倒的,當時就是(另一個小孩)給我娃使了個絆子,把娃摔到地上,牙就摔壞了。”
隨后,蘇女士立即帶孩子去交大口腔醫院就診,在病歷上寫著11牙缺損,需要進行牙根尖誘導成形術,根管治療和樁冠修復,治療費用較大。除了治療費,孩子的痛苦也讓蘇女士非常難受。
記者:“當時把牙磕哪了”
蘇女士的兒子小帥:“磕到地上了,人家瓷磚地上。”
記者:“現在牙疼不”
蘇女士的兒子小帥:“一動就疼。”
記者:“能吃飯不”
蘇女士的兒子小帥:“只能拿里面吃,外面吃不成。”
事發后,蘇女士找到了補習學校和對方家長協商賠償事宜,但對方只給了三百元的補償費,不愿承擔更多。今天下午,記者和蘇女士再次來到了這家星泉文化藝術補習學校,見到了另一名孩子的母親,也是這名學校的工作人員。她告訴記者,自己的孩子并沒有伸腳絆倒小帥。
學生家長:“她娃下來,我說你下去看一下,她娃淘氣別讓他跑,我娃在里面換衣服,她娃在看,我娃說你出去,他就出來在這一跑,自己把牙磕了。”
補習學校負責人稱,蘇女士的孩子摔掉門牙是在放學后,地點也不是學校內,而是學校樓下的書店里,雖說書店和學校的經營者屬于同一人,但他們也沒有賠償的理由。
西安泉文化藝術補習學校老師雙兆剛:“兩個小孩在這跑著玩,在這塊一轉彎,就滑跟頭,牙就摔到了。”
記者:“作為學校對這個事有沒有責任”
西安泉文化藝術補習學校老師雙兆剛:“學校沒責任,一是下課一個多小時了,二是不是校區里發生的事。”
記者提出希望看看當時的監控錄像,對方卻表示當天的監控沒有錄。
記者:“第四個不就是書店的監控么”
西安泉文化藝術補習學校老師雙兆剛:“第四,第五個。”
記者:“當天的監控有沒有”
西安泉文化藝術補習學校老師雙兆剛:“沒有錄。”
學生家長:“我們都是當時看一下,內存都是白的,沒有錄。”
法律界人士指出,侵權責任在認定時是要看當事各方有無過錯。如果當事各方就賠償事宜協商不成的,可通過訴訟確定責任。
陜西云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默:“(如果)另外一個孩子跟他追逐打鬧是他摔傷的主要原因,應當是導致他摔傷的孩子的監護人來承擔監護責任。如果說他的受傷并不是由其他孩子追逐打鬧造成的,而是在店內,由于店內本身地面濕滑或者其他物品放置導致孩子摔倒的話,商店的經營者應當對他自己本身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沒有提供安全的環境來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的責任,他要按自己過錯比例來向這個孩子進行一個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