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張彥剛)近期,省教育廳陸續接到部分家長投訴,反映各運營商“校訊通、翼校通、家校互動”相關業務問題。該項業務每個月固定向家長收取接收使用費, 并且要求家長按照學校簽訂的運營商調整更換手機,給學生和家長增加了經濟負擔,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省教育廳9月17日發出通知,立即組織轄區內所有 學校對該項業務進行認真清理整頓。
省教育廳明確,對于目前還未開展或準備開展該項業務的學校,立即停止有關準備工作,不得再簽訂協議。取消該項業務收費項目。若學校與運營商已簽訂協議,確需保留業務繼續執行,執行期間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費,不得強迫家長和學生使用該項業務并要求更換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