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來的東西,擺在桌子上,像個小商鋪,琳瑯滿目。“連茶葉都偷。”一位記者在現場采訪,拿起一小袋鐵觀音,“這也太沒下限了。”站在不遠處的民警笑了笑,“別說茶葉,連車里的零錢都不放過。

  2018年12月19日,西安公安碑林分局柏樹林派出所接到報警稱,端履門十字東南角有一輛奧迪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經濟損失達4萬余元。案件發生后,公安碑林分局成立專案組,迅速展開偵查。

  案發現場監控顯示,案發當晚有一男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伺機作案,但由于夜晚監控模糊,其他特征無法確定。正在民警對該男子進一步調查時,柏樹林派出所又接到三起類似報警。經查,此三起案件的作案手法與“12·19”特大盜竊車財物案有多處相似,應為同一人所為。根據民警對案件的大量走訪摸排,分析研判,最終確定前科人員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今年1月4日下午6點,張某落網。在昨天的案件告破新聞發布會上,柏樹林派出所刑偵副所長暢飛介紹,張某對多次盜竊車財供認不諱,民警在其住處查獲了煙酒、玉石等大量贓物。

  民警還在贓物中發現了5個煤氣罐和4個灶具。張某說,這是他盜竊一輛配送煤氣罐的面包車后得來的。民警說,張某雖已56歲,但體力很好,搬一個煤氣罐不在話下。而盜竊來的贓物,除了煙酒之外張某很少有變賣的,大都是囤積在家里慢慢使用。

  目前,張某交代作案20余起,警方核實4起,其他案件還在進一步落實中。

  文/圖 本報記者 宋雨   

  實習生 杜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