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 張晴悅)父親獲得房屋補償款后,拒絕給付外嫁女兒應得款項,最終導致父女二人對簿公堂。近日,西安市鄠邑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特殊的返還財產糾紛案。

  原告王麗與被告王峰系父女關系。幾年前,王麗出嫁,但戶口未遷出。2018年11月,父女倆所在村房屋被拆遷,每人分得補償款65萬元。王峰作為戶主領取了全部補償款,卻遲遲沒有將女兒應得的款項給她。王麗認為自己戶口還在本村,補償款中也有自己的份額,理應獲得這筆錢,便多次向父親索要。二人在溝通過程中,王峰堅持認為根據農村習俗,女兒已經外嫁,沒有權利再享受利益。父女倆經過多次協商無果,無奈之下,女兒向鄠邑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父親返還其應得的補償款。

  審理中,辦案法官充分考慮到案件當事人的特殊關系,決定以調解的方式處理該案,以便化解家庭矛盾、彌補父女之間的心理裂痕。確定審理方案后,法官第一時間聯系父女兩人及其代理律師,對雙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在辦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父女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由王峰限期給付王麗補償款,現被告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該案就此案結事了。

  據介紹,在房屋補償款分配中,難免會遇到很多復雜的家庭糾紛。矛盾的爆發往往會造成父母、子女關系惡化、同胞兄弟反目……拆遷補償,讓親情遭受一次又一次的考驗,因奪利造成的傷痕,久久難以彌合。鄠邑區法院法官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始終秉持“專業化審判+人性化修復”的家事審判理念,積極運用“情緒疏導、親情規勸”等方法,形成“疏、勸、幫、教”的調解模式,有力維護家庭和諧穩定,為建設平安家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