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原文

  西部網訊(記者 馬晴茹)今天(5月21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購房新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借款人婚姻存續期間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購房合同須夫妻雙方共同簽署。

  婚內公積金貸款購房 合同須夫妻共同簽署

  通知稱,根據西安市不動產登記部門2020年3月25日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關于優化不動產登記婚姻關系審查的公告》關于不動產抵押登記的具體要求,為了落實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抵押擔保事宜,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借款人婚姻存續期間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調整事項進行調整。

  借款人婚姻存續期間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購房合同須夫妻雙方共同簽署(即《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或《存量房買賣合同》等購房合同上載明的購買人須為夫妻雙方且僅限夫妻雙方)。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存量房買賣合同》、《預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抵押權登記詢問記錄》、《房地產抵押登記詢問筆錄》中所購房產的所有權須為借款人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借款人2020年5月1日之后簽訂的購房合同,須符合上述要求。

  律師解讀:為精簡登記申請材料 提升工作效率

  記者了解到,為切實推動“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不動產登記效率,切實尊重申請人的意愿,西安市《關于優化不動產登記婚姻關系審查的公告》(以下稱《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實施。

  針對婚內公積金貸款購房,合同須夫妻共同簽署的規定, 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律師靳奧告訴記者,此次政策是基于《公告》進行調整的,主要是為了精簡登記申請材料,提升登記工作效率。

  “在《公告》實施前,不動產登記機構在進行房屋登記時,要求申請人提供婚史證明或未婚證明等材料;現在政策實施后,除一些特殊情況外,提交婚姻證明材料這一環節被取消,房屋交易登記過程,申請材料更加精簡、審核更加規范,也能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效率,群眾辦理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