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陜西民政部門不再辦理(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根據民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相關工作的通知》規定,即日起陜西除辦理赴臺灣地區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波蘭)的公證事項繼續出具證明外,全省婚姻登記機關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昨日,省民政廳對民政部文件進行公告,指明各地民政部門在出具證明時,應當根據當事人所涉事項,在出具證明中注明“本證明僅限于×××(申請人)辦理赴××國家(或者臺灣地區)的××公證事項使用,用于其他事項無效。”
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我省將在辦事窗口(大廳)公告取消(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相關規定,并通過多種渠道宣傳。 (記者 趙蕾)
(編輯: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