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艷 實習生 趙帥棋 韓丹)6月27日,西安市人社局印發通知,要求做好高溫天氣的防暑降溫工作,保證勞動者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
通知要求,西安市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切實做好工作場所防暑降溫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各企業應當停止室外露天工作。企業不得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適當增加高溫作業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標準是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從成本費用中列支,計入企業的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
此外,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還將加強對高溫天氣期間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西安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的投訴電話為029—822846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