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史凱強 劉偉峰) 今天(6月27日)上午,記者從中共漢中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了解到,原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李潛澤被開除黨籍。

  李潛澤,男,42歲,1997年6月入黨,從1998年7月至今,歷任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經調查,李潛澤利用職務之便,擅自使用收繳的財物,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李潛澤案件回顧]

  今年元月,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節目持續關注了發生在漢中洋縣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名14歲的少年被撞傷。經洋縣交警大隊調查,肇事摩托車曾經是三年前發生在漢中城固縣一起命案當中的涉案車輛,當時負責判決案件的法官名叫李潛澤,時任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代理審判員,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逃逸人李雙就是李潛澤的弟弟。

  此事經《第一新聞》報道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工作組進入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調查,認定李潛澤利用職務之便,擅自使用收繳財物情況屬實。調查結束后,中共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委員會決定決定開除李潛澤黨籍,并上報中共漢中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批準,并于今年5月23日收到同意批復。6月23日,漢中市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6次會議通過人事任免,撤銷李潛澤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中共漢中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要求,中共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機關委員會必須及時將批復執行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關于此案的進一步處理,記者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