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在外地丟失必須回家補辦,麻煩!辦公設備運轉良好就要被淘汰,浪費!網絡支付開始實名制、保健食品實施注冊備案……這個7月,一批關系你我新規開始施行,哪一條你最關心?
身份證異地受理全面啟動 部門間可信息共享
從7月1日起,全國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將啟動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將歷年積累的居民身份證丟失補領信息及時導入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對收到的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妥善保管并將信息錄入全國居民身份證丟失招領系統。
按照部署,各地公安機關要扎實推進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和信息核查服務。對于系統上線前先行受理的掛失申報信息,要認真梳理并盡快錄入系統;對所有發現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并錄入不誠信人員黑名單。掛失申報信息通過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統一匯集后,將盡快同步給公安部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臺和全國人口信息社會應用平臺,為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提供居民身份證掛失信息核查服務。
網絡支付將實名制管理
7月1日起,《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將正式生效。根據辦法,7月1日之前,各支付機構實名率需滿足95%。屆時未進行實名登記的,網絡支付將受限。
支付賬戶將按照三類支付賬戶分級管理。Ⅰ類賬戶只需一個外部渠道驗證客戶身份信息,賬戶余額可以用于消費和轉賬,主要適用于客戶小額、臨時支付;Ⅱ類和Ⅲ類賬戶的客戶實名驗證強度相對較高,且具有較高的交易限額。辦法規定,僅實名驗證強度最高的Ⅲ類賬戶可以使用余額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以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其中,Ⅰ類個人支付賬戶在開立過程中對客戶身份驗證的強度較弱,交易規定的限額較低;Ⅱ類、Ⅲ類個人支付賬戶有年累計10萬元、20萬元的限額。
辦法還規定,對于交易驗證安全級別較高的支付賬戶“余額”付款交易,支付機構可以與客戶自主約定單日累計限額;但對于安全級別不足的支付賬戶“余額”付款交易,辦法規定了單日累計限額。此外,綜合評級較高且實名制落實較好的支付機構單日支付限額最高可提升到現有額度的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