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即將開始
為了做好全市2022年度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近日,商洛市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具體如下:
一、參保繳費及待遇享受時間
全市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原則上為12月31日前,繳費起征受理時間以稅務部門公告為準。
(一)一般人員及新增人員的參保繳費政策
一般參保人員須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繳費后其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為參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超過集中繳費期未參保繳費的,不得享受參保年度的居民醫保待遇。
(二)特殊參保繳費人員政策
1。職工醫保斷保人員
參加職工醫保期間發生中斷參保后需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須在職工醫保參保地辦理職工停保手續。同時,參照新參保繳費人員政策,持相關證件及資料,前往擬參保繳費地的稅務部門,辦理職工醫保停保年度的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按照當年個人繳費標準完成繳費后,待遇享受期從居民醫保繳費后的次月算起。
2。新生兒
(1)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在新生兒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稅務部門,使用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和身份證明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新生兒出生當年未在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當年內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員繳費途徑繳費參保,繳費完成后,待遇享受期為出生當年繳費的次月起至12 月31日。
(2)新生兒出生日期距離當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當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后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后90天內繳納出生次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內繳納相應年度醫療保險費,不能享受對應年度的醫保待遇。
3。大學生
(1)當年新入學大學生以學籍為依據,以學校(校區)為單位,統一參加學校所在地年度居民醫保,自繳費完成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2)已入學的大學生以學籍為依據,以學校(校區)為單位,統一參加學校所在地年度居民醫保,自繳費完成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
(3)參保年度內全省應屆畢業的參保大學生,在陜西省的醫保待遇享受期延續到當年度12月31日。畢業后參加職工醫保或遷出陜西省遷入外省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其他
1。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期開始后需要參保且政策允許參保的特殊人員,按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完成參保繳費后,待遇享受期從居民醫保繳費后的次月算起。
2。個人繳費享受分類資助的參保人員,應在集中繳費期參保,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的人員,不享受個人繳費分類資助政策,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員身份的參保繳費標準繳費后,享受原身份認定的醫保待遇,待遇享受期從居民醫保繳費后的次月算起。
3。參保年度內動態身份變更人員,身份變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變更后新身份相應醫保待遇。跨月住院期間身份變更人員,當次住院按有利于參保人員待遇享受原則執行。
二、參保繳費對象
(一)具有商洛城鄉居民戶籍或取得商洛居住證未納入職工醫保的人員,可參加戶籍地或長期居住地的居民醫保。非商洛城鄉居民戶籍的人員(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提供商洛統籌區居住證(12周歲以下少年兒童,其監護人具有商洛城鄉戶籍或居住證可視同取得居住證),也可在統籌區參保。
(二)統籌區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職本專科生和研究生),中專、技校學生,統一參加學校所在統籌區居民醫保。參保由學校統一組織,提供集體戶口簿(卡)、學籍證明等相關資料,原則上整體參保。
(三)統籌區內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參加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可自愿選擇參加戶籍地或長期居住地居民醫保。
(四)原城鎮集體企業沒有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可自愿選擇參加戶籍地或長期居住地居民醫保。
(五)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人員,須按照規定參加職工醫保。農民工和短期季節性務工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醫保,參加職工醫保有困難的,可參加居民醫保,但不得重復參保。
(六)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穩定就業后,應隨所在單位參加職工醫保,同時按規定退出居民醫保。除上述三、四、五條涉及的人員外,已參加職工醫保的各類人員,原則上不得轉入或重新參加居民醫保。
(七)其他按規定應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
三、參保繳費標準
全省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標準由省醫保會同省財政等部門,嚴格按照國家當年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安排,在當年集中繳費期啟動前適時發布,全市統一執行,不得自設標準。
繳費標準由個人繳費和財政補助組成,當年籌集資金作為參保年度醫保基金用于參保年度待遇支付。
結合國家要求和我省經濟發展實際,確定全省2022年度(2021年集中繳費期)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標準統一為900 元,其中:個人參保繳費標準每人每年320元;財政補助每人每年580元。財政補助部分,繼續按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政策實施后有關財力劃轉問題的通知》(陜財辦社〔2020〕1號)規定比例由各級財政分擔,其中中央464元、省58元、市11.6元、縣區46.4元。
全省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對部分特殊人員參保個人繳費實行分類資助,參保資助資金由財政和醫療救助資金解決。符合多重身份參保資助政策條件的,只能按一種身份享受對應的參保資助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特殊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具體如下:
(一)享受參保資助人員
1。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按160元/人給予定額資助。資助參保資金按照《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2016〕31號)要求,從醫療救助資金中列支。
2。脫貧不穩定且納入民政和鄉村振興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人員,過渡期內可享受一定期限定額資助政策。未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按標準退出,不再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參保資助人員個人繳費由財政資金給予160元/人定額資助(其中省級財政45元、市財政23元、縣區財政92元),資助后剩余部分160元/人由參保人員自己繳納。
3。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參保資助政策,按照低保對象標準由省、市、縣區財政部門按前款分攤標準給予定額資助。
4。每年 9 月 1 日后相關部門動態新增人員,作為下一年認定依據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二)計劃生育家庭
農村原計劃生育家庭(戶)按全市確定的參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個人參保費用,其財政補助部分繼續由各縣區衛健部門負責,按原政策直接補助到人。
(三)退役士兵
軍人退出現役后參加居民醫保,按全省確定的參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納個人參保費用。
(四)大學生
參保年度應屆外省畢業回陜大學生參保繳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參照退役士兵規定執行。
(五)其他特殊人員
包括參保年度職工醫保斷保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失聯人員、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的享受參保資助的各類人員、相關部門新認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參保資助的人員等。參保繳費標準參照退役士兵規定執行。
四、參保繳費原則
(一)應保盡保原則。除應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的就業人員外,非就業人員均可參加居民醫保,做到應保盡保,力爭全覆蓋。
(二)年度參保原則。居民醫保參保實行年度繳費,按參保年度享受待遇。
(三)不重復參保原則。每人每年只能參加一種國家實施的基本醫療保險險種,不得重復參保及重復享受待遇。
(四)責權對等原則。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必須履行“按照國家和我省確定的年度個人繳費標準,及時足額繳納個人參保費用”的責任,才能取得相應年份醫療費用報銷的權利。不履行參保責任者不能享受待遇。
(五)稅務征繳原則。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2018 年第14號)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醫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征繳。
(六)據實征繳原則。享受參保資助的各類人員參保僅繳納資助后的剩余部分。各類資助總額由醫保經辦機構核算,并按渠道申請劃撥。
五、身份認定
(一)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且納入民政和鄉村振興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人員等各類享受參保資助人員,由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分別核實核準,認定時間以繳費當年 8月 31 日前各相關部門認定結果為準。
(二)各相關部門提供參保資助人員身份信息應及時報同級稅務部門、醫保部門。
(三)各相關部門應及時將參保年度內動態調整身份認定的人員信息報稅務、醫保等部門。
六、繳費確認
(一)一般人員
1。參保人員須按照擬參保地戶籍地或居住地稅務部門公開的繳費渠道主動繳費,認真核對個人信息和參保地等信息,及時足額繳納參保個人繳費。參保個人可通過稅務部門公布的方式查詢繳費情況,確定參保繳費成功。
2。參保人選擇的參保地必須至少與戶籍地或居住證地中一項相同,方可完成參保繳費申報。
(二)新增人員
稅務部門無信息的新增擬參保人員,或新參保年度需調整參保繳費地的人員,須持本人戶口本等戶籍地有效證明、長期居住地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具有特殊人員身份的須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前往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稅務部門指定渠道,進行人員信息登記并繳費,稅務部門將新增人員繳費信息傳遞給同級醫保部門進行權益記錄。
(三)重復繳費
重復繳費即繳費人已經參加職工醫保或已經以大學生身份參加居民醫保后,又繳納了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以及先參保繳納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且未辦理停保、又參加了職工醫保的。重復繳費人員不能重復享受醫保待遇,按照優先享受職工醫保、大學生身份醫保待遇的原則,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重復繳費的繳費人,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結束前,由繳費人自行向稅務部門申請退費,經同級醫保部門審核并辦理居民醫保退費。
非因本人原因出現錯繳異地的參保人員,以繳費地辦理退費、擬參保地重新繳費的方式辦理,待遇享受期從首次繳費時間起算。錯繳異地人員的退費申請,可由繳費人向原繳費地稅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原繳費地醫保部門終審通過后,原繳費地醫保部門完成退費工作。
(四)跨年度結算
統籌區連續參保的城鄉居民住院跨年度醫保結算,統一以參保患者出院時間當年度結算政策辦理。
跨年度跨統籌區參保住院患者,按自然年度所屬不同參保統籌區結算政策分別結算。
(五)其他
參保人成功繳費后,待遇享受期(1月1日)開始,不予退費。當年參加居民醫保人員,發生應征入伍、參加職工醫保、服刑、死亡等情況,居民醫保參保身份自動喪失,原參保繳費不予退還。
七、工作要求
(一)強化工作責任。各縣區要把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作為落實省政府全民參保計劃的一項重要舉措,狠抓貫徹落實,各級醫保、稅務、財政、民政、衛健、鄉村振興等部門要第一時間向縣區政府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匯報。各縣區政府分管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落實各鎮(辦)參保繳費組織責任,共同推進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各縣區政府要將本地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納入對下一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績效考核。
(二)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在縣區黨委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協調機制,醫保、稅務、財政、民政、衛健、鄉村振興、教育、公安、殘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統籌組織,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協同一致,落實責任,共同做好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
醫保部門要密切配合稅務部門做好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明確各類困難群體參保資助標準,做好參保人員的權益記錄。要及時將職工醫保參保變動情況告知稅務部門,在完成省級醫保信息共享平臺系統對接前,各縣區醫保部門按照省級統一格式,通過 FTP 等線上方式,至少一周傳遞一次職工醫保停保及新參保人員信息。
財政部門負責足額安排參保補助資金,并在集中繳費期結束后及時將享受參保資助人員的資助資金及時撥付相關部門。
稅務部門要全面履行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征收職責,加大征繳宣傳和工作力度。集中征繳工作開展前,稅務部門對各相關認定部門提供的參保資助人員身份信息進行核準核實后,依此做好各類享受參保資助人員身份精準標識,根據繳費人當前特殊標識征收享受參保資助人員個人應繳醫療保險費。持續優化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征收信息系統,做好征收政策維護,拓寬繳費渠道,優化繳費服務。
民政部門負責核實核準并及時提供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且納入民政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享受參保資助人員名單及動態信息,并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衛健部門核實核準并及時提供原計劃生育家庭(戶)人員身份信息,落實此類參保人員參保資助政策。
鄉村振興部門核實核準并及時提供返貧致貧、脫貧不穩定且納入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享受參保資助人員名單及動態信息,并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全面落實各項居民醫保惠民政策,明確告知參保居民可以享受的醫保權益,主動公開政策咨詢電話,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要創新醫保政策宣傳方式,拓展宣傳渠道,通過媒體、網絡、短信等方式開展廣泛的宣傳動員工作,提高政策知曉率,引導群眾積極主動參保繳費,努力實現應保盡保、應享盡享。
(來源:商洛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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