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的爭議

  “校訊通”功能早已不再局限于發(fā)短信,“家長助手”及“無線城市“校訊通”互動社區(qū)”等信息化產品也正開發(fā)上線。但該由誰來埋單、是否涉嫌壟斷、家長是否“被自愿”等質疑一直未斷

  自兒子上一年級,蕭先生就辦理了“校訊通”服務。通過每個月6元的“家校互動”服務,夫婦兩人能更詳細地了解孩子在校表現(xiàn)及學習情況。

  “校訊通”無疑讓家校溝通更便捷,家庭的個性化需求也得到滿足。尤其是經(jīng)過不斷發(fā)展,“校訊通”功能早已不再局限于發(fā)短信。目前“校訊通”已經(jīng)從最初的單一短信服務,發(fā)展成一個集短信、互動社區(qū)及同步課堂、家長助手等多種增值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教育信息平臺。

  針對0-15歲孩子可能碰到的各種生理、心理、智力成長發(fā)育問題提供專門解決方案的“家長助手”,以及促進家長之間交流的“無線城市“校訊通”互動社區(qū)”等信息化產品,也逐漸開發(fā)、上線。

  “這些不同的服務,就要收取不同的收費。”雖然認同“校訊通”存在的價值,但蕭先生對這些服務的收費合理性有著自己的理解。

  蕭先生說,雖然每個月6元對一個家庭來說看上去不多,但如果家庭數(shù)量以百萬計,一年下來就是數(shù)以億元計的“蛋糕”。“這個蛋糕該由誰來埋單?如何才能合理?這是一個法理問題”。

  蕭先生的意見也在不少家長的討論中得到類似的反映。有家長認為,學校原本就有義務提供相關的信息,家長享有這些信息的知情權。

  “也就是說,如果學校認為這樣的家校互動能取代傳統(tǒng)的家訪等方式,那么這就是屬于正常的教育服務成本。”有網(wǎng)友指出,“尤其是在義務教育階段,屬于學校的正常教育成本,應納入財政支出的范圍,而非讓家長一方埋單”。

  壟斷的質疑

  記者走訪多所中小學校、幼兒園,得到的答復幾乎如出一轍:校方并無強制要求學生或學生家長開通“校訊通”。但較真的家長卻認為,“校訊通”有“行政推動”意味,使用方“被自愿”

  此外,也有家長把矛頭指向了運營商的“壟斷”行為。

  李先生夫婦用的是聯(lián)通公司的網(wǎng)群服務,但在孩子入讀小學之初就被告知“校訊通”的開辦必須是移動的手機號碼才可以申請加入。“結果,最后我們只能用我父親的電話登記,學校什么信息都發(fā)到了爺爺手上,爺爺再轉發(fā)給我們或者打電話給我們。”李先生說,“不是說這樣不行,而是原本學校應該做的事情,現(xiàn)在卻增加了家長的負擔。”

  究竟教育部門、學校和運營商之間有沒有利益關系?

  記者走訪多所中小學校、幼兒園,得到的答復幾乎如出一轍:校方并無強制要求學生或學生家長開通“校訊通”。

  在投訴比較集中的深圳地區(qū),深圳市教育局也回應說,對于“校訊通”的使用,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明確的要求:一是要確保學生信息安全;二是不得納入學校教育收費;三是要嚴格堅持學生家長自愿的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使用企業(yè)市場服務產品,并依法加強對相關服務的管理。

  廣東移動在給予南方日報記者的答復中也明確表示“‘校訊通’業(yè)務有具體的定制流程”,“在家長清晰了解了業(yè)務資費、業(yè)務內容、自愿開通的前提下,填寫相關信息并通過合法合規(guī)的確認方式對業(yè)務進行定制”。

  然而,較真的家長卻認為,“校訊通”有“行政推動”意味,使用方“被自愿”。

  廣東某知名民辦學校的家長今年9月開學初就收到學校的“一封信”。信上第一句就是“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公安廳的統(tǒng)一部署,經(jīng)試行,‘校訊通’系統(tǒng)為家校聯(lián)系提供了即時、全面的保障,為了密切家校聯(lián)系,建議您開通”。